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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莲塘石材厂东岸大理石矿等5个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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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武宁县莲塘石材厂东岸大理石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等5个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伟男

电  话:0792-8175091

邮  箱:dhk81750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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