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推进既有建筑功能转换实施意见(试行)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6〕25号)文件精神,结合九江实际,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制定了《九江市推进既有建筑功能转换实施意见(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jsxmghk707@163.com
2、通信地址:十里大道1482号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与详细规划科
3、联系电话:0792-8175086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8日

公安备案号:3604020200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