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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岗位设置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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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和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局关于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市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划转和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九编办字〔2024〕133号)文件精神,明确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正科级)1名,副主任(副科级)1名。将市防灾减灾中心6名在编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划转至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1.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地质灾害分析预报及群测群防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承担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负责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害评估、灾情险情速报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致灾原因分析和评价工作;承担全市地质灾害灾情、隐患和调查、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处理和综合研究工作,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平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专业监测,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并推广应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协助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单位规格:正级。

3.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4.编制数10名。设主任1名(正级),副主任1名(副级)。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人,副高级(七级1人、初级(十二级)3其中1人已任职副科,但未聘任,仍在专技十二级岗位);工勤技能人员(初级工)2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任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0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7个。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0%。专业技术主系列为地质工程系列,辅系列为自然资源工程领域(测绘地理信息)、矿山工程(矿山地质工程)、建设工程(工程勘察、建筑施工、工程造价)、计算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6%,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4%.

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0%。其中:七级1个,八级1个。

单位领导岗位2个。其中:级职员1人,名称主任;八级职员1个,名称是副主任。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

1)正高级岗位0个。

2)副高级岗位2个,其中: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2个,其中:九级岗位1个,十级岗位1个。

3.初级岗位3个,其中: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1个。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岗1个:工勤岗四级1个。

四、实施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

岗位设置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为建立符合规范要求,加快推进岗位设置工作制度的建设实施,结合我中心自身特点进行岗位设置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九江市地质灾害中心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黄巍

副组长:黄振

员:娄刚、刘思微、余金、段谟禹、盛以松。

开展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广泛听取职工和专家意见的情况

召开全中心职工大会,进行《关于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九人社字〔2018〕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7号)《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对意见进一步进行研究讨论,修改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对现有岗位进行一次摸底核准并对人事部门已核准的岗位和岗位数进行公示。

岗位设置制定实施通过征求意见建议,征求了全体干部意见。根据人事部门已核准的岗位和岗位数依据考核结果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全中心人员进行定岗定位并公布定岗定位的情况。

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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