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2 10:12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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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有力,按照依法治市办“一规划一纲要一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各项部署,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持续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我局在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基础上,先后举办2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暨党纪学习教育轮训班,轮训500余人。日常坚持将理论学习作为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和干部理论学习会的“第一课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班子成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及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参加上级普法宣教活动,拟定“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编制《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一套三册)及《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47套至局机关各单位。依托局“微信公众号”开设“学法普法”专栏发布法律知识6条。“民法典”宣传月期间转发网络专题宣讲93批次,联合市国动办、市司法局开展“送法进军营”。“6.25土地日”联合20余家市直单位,在市国土空间规划馆组织专题普法活动,获省市多家融媒体平台报道。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开学第一课”上的宣讲,在央视及省市多家媒体转载报道。

(二)有效转换理论学习成果。为确保知行合一,局党委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的融合互促。在贯彻中央关于集约节约用地、整改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等一系列指示精神的过程中,局党委指导各级出台务实举措,助力我市成功入选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为全国43个、全省2个之一;入选第一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试点,为全国市级试点29个,全省2个之一;全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研讨会、全省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会在九江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馆入选自然资源部首批自然资源和生态文明“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和“学习强国·i自然”线下学习园地;撰写的《五向发力 立体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刊发在《九江》杂志。创立“党旗红 自然美”党建品牌荣获市直单位“十佳”,作为全市唯一代表,在全省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创建交流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作为全省唯一代表,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机关党建典型案例上作交流发言。《唱响“党旗红 自然美” 以高质量党建赋能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案例入选全国优秀案例,作品《如果说长江,就不能只说长江》获全省基层理论微宣讲大赛二等奖。

(三)创新优化法治政府建设。紧贴民生实际,研发上线九江市二手房服务平台,率先在全省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公证代办、资金监管、税费缴纳等流程全程线上办。持续推动“带押过户”,全市截至11月累计办理业务816件,节省企业群众“过桥资金”约7.14亿元。扎实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常态化,全市办理“交地即交证”182宗,惠及企业162家,实行“交房即交证”商品房楼盘44个,涉及房屋11039套。创新性开通赣服通“一码通办”功能,启动“云委托”服务,实现首笔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抵押登记,市本级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即预告登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流程“多测合一”297个,实施率100%。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向省政府的备案工作。建立“综合监测、闭环管理、综合协同”机制,全省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会议在九江召开,“江西调查云”全省首个市级节点在九江授牌成立。

(四)科学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按要求撤并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为自然资源执法督察科、市自然资源保护与价值转换中心,地质灾害防治职能由市应急管理局顺利划转。通过外邀授课、外派学习、案例研讨、参加省厅和市本级的各类组学组训,有效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履职能力和道德水平。在此基础上,健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衔接联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通知》、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制发《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司法局对非法采矿卷宗开展案卷评查,对涉自然资源领域《检察建议书》组织整改落实,形成自然资源执法合力。

(五)严格查处领域违法问题。按照“三定方案”赋权,局本级梳理130项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市政府行政执法体系,重大处罚和行政决定全程接受合法性审查及律师指导。在自然资源督察和卫片问题整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2024年共反馈我市问题104个,截至目前整改34.62%。2023年反馈问题186个,已整改87.63%。2022年反馈问题277个,已整改98.19%。2021年反馈问题109个,已整改93.58%。2020年及以前督察发现问题55个,已整改89.09%。累计整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问题55宗,全市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去年同期下降33.04%。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检24家测绘资质单位,发现问题24个,整改19个。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公益诉讼江西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工作和渠道,先后向市人大和市检察院专题汇报工作进度、梳理呈递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台账,向市政府专报“绿色矿山创建”情况,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全市持证在采的63座矿山已有29座成功创建绿色矿山,26座录入绿色矿山名录,3座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复核。联合市直有关单位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累计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面积42325.9亩,修复率96.34%,位全省前列。近年来共处置疑似违法行为超1700起,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近500起,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6起,对8起因非法采矿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案件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六)坚决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市自然资源局坚持将宪法宣誓作为新入职干部的“第一课”,激励人员使命担当。日常从严从慎,杜绝政策出现影响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情形。近三年来,累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确保了法制统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照群众反映问题,年内推动办结群众可感可及实事97项,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局分别出台或完善13项和12项规章制度成果,被评为首届“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被自然资源部授予“全国自然资源信访工作业绩突出单位”,连续10年获评“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落实中纪委及市委信访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围绕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摸排全市“登记难”项目322个、涉及房屋套数104856套,已化解233个、惠及房屋73081套,相关经验先后5次获自然资源报、中国网等国家级媒体报道。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梳理排查出本领域10个突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累计摸排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81条,整改72条,处理相关人员207人。全年共有行政复议14件,其中12件胜诉办结、2件办理中;被提起行政诉讼3件,2件胜诉办结、1件审理中。

(七)有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长江治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全市979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完成生态修复926座,瑞昌市洋鸡山金矿修复等项目入选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积极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机制,提出自然资源资产整体储备、整体评估、整体配置、收益共享等资产配置新模式,成功出让了市本级、濂溪区、武宁县等14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金额近80亿元。6月完成全省首例社会资本竞得出让,交易类型从水资源拓展到农用地、湿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实现了空间上扩面、领域上拓展、主体上转变。成立专职“两山”双向转化机构,形成一批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制度,与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财政科学院、浙江大学等合作,开展“1+1+7”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模式研究,顺利通过专家验收,被褒奖“可能成为二十届三中全会中最有含金量的改革事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我局立足本职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困难。

(一)耕地保护有压力。一是耕地可储备资源不足。九江市连续3年实现耕地净增加,增加总量3.6万亩。目前全市可划耕地储备区面积为41.66万亩,与九江市71.17万亩的总缺口相比差距较大。二是基层管护积极性不高。部分补充耕地项目区位置偏远,土壤条件较差气候不佳,种植农作物的成活率不高、收益低,多数地区补充耕地后期管护经费不能第一时间支付且标准低,导致乡村两级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耕地保护意识不强。从卫片检查来看,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下降的同时,违法总面积特别是耕地“非粮化”却在增长,反映出部分地方对耕地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用地主体不经审批建房、重建、翻新,随意突破批准范围建房的情形仍有发生,违法用地形势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二)要素保障有瓶颈。一是土地市场仍未见触底回升。通过精准对接房地产开发企业,我局实现了土地供给与投资需求精准匹配,有效优化营商环境,但受大环境影响,房企拿地意愿不高,土地市场供需未明显改善。二是存量土地消化处置难度增大。受制于产业行情,项目主体收拢资金和投资放缓,存量土地开发建设缓慢。同时财政收紧,闲置抵押地块难以处置。加之部门联动不足,涉及住建、工信、教育、交通等多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单靠自然资源一家推动处置存量土地困难。目前,盘活处置政策不完善,政府主导的低效用地再开发受限较大,面临相关利益难协调、盘活成本高、资金投入大等困难。三是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投入资金不足。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投入大、风险高、建设和回报周期长,新一轮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开展以来,国家和省级财政都加大了投入,但财政引领和带动之下,社会资本的投入却非常有限。以我市金属矿探矿权为例,数量从2015年底199家缩减到目前109家,社会资本积极性明显降低。

(三)生态修复有阻碍。一是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面临资金困难。剩余未修复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工程体量大、资金投入高,地方财政的压力巨大。二是社会资本参与矿山修复项目的积极性不高。社会投资项目主要通过生态修复产生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和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获得收益,但废弃矿山修复收益慢、周期长,社会资本普遍持观望态度。三是绿色矿山创建和维护难度增大。矿产品价格下行、新绿色矿山创建标准趋高,各地矿山、尤其是小型和私企矿山的绿色创建和维护意愿减弱,工作难度加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利用支撑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一)加速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加快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地下空间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出台《九江市专项规划管理规定》《九江市详细规划技术修正管理办法》,修订《九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切实增强规划的指导作用。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把九江国土空间规划馆打造为展示我市形象的重要窗口、助力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力推进“田长制”管理,科学划定补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一步摸清储备耕地来源,深挖本地补充耕地潜力,加大补充工作力度,夯实“大占补”政策落地基础。严格执法督察,严查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加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卫片执法、例行督察、违法用地查处整改。

(三)提升土地要素支撑质效。全力做好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不断强化土地要素精准化供给,承接省级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试点。常态化推进存量土地消化“三项”工作,挖掘消存潜力。持续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探索创新盘活利用低效用地的政策机制。加大土地招商推介力度,积极推介市中心城区出让地块,推进土地净地收储净地交付,确保地块出让工作顺利开展。

(四)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高矿山生态修复基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切实做好“十五五”期间“山水”工程的项目谋划和论证,探索建立小型矿山绿色矿山管理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创建鼓励激励政策落地。持续优化矿山结构和产业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引导待注销矿山履行出让收益缴纳和生态修复义务后有序退出。

(五)强化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持续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争取2025年度省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梳理优质区块公开出让,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矿产资源勘查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实现增储上产。积极推进大湖塘钨矿暨钨产业园项目实施,构建从钨精矿、APT中间体、钨金属到硬质合金、高端刀具、光伏钨丝等业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钨金属新材料先进制造业集群。发挥我市钒矿资源优势,推进钒产业发展,引进钒电解液和钒电池制造头部企业,建立钒电池产业集群。

(六)切实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自然资源智慧管理体系等改革任务,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九江品牌”。抓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及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等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七)全力做实做细做优服务。持续健全重大项目部门协调会商和重大项目提前介入机制,为项目选址选线、用地用矿报批提供专业指导。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深化“带押过户”“交地(房)即交证”服务,提升各地“一码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网办率。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确保顺畅运转、接续不断。

(八)不断强化基础工作支撑。承接授权和委托省管建设用地审批权试点,完善制度建设、增强技术支撑。推进实景三维九江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管理提供统一的时空数据基础底板。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改革。

(九)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始终将党建作为头等大事,以高水平党建引领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自然资源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奋勇前行。继续发现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深入开展“清风正纪”深化年活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涵养风清气正、依法履职、担当实干的政治生态。

上述数据截至2024年12月1日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