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CJZQ-1标柴桑区境内临时用地(第三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0-26 14:27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10-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4140
- 责任部门: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CJZQ-1标柴桑区境内临时用地(第三批)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临时使用柴桑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兰桥村、天坡村土地1.2675公顷,地类情况如下:农用地1.0050公顷(其中耕地0.3264公顷,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0200公顷,未利用地0.2425公顷。用途为临时施工便道,四址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涉及占用林地的,你单位在临时使用土地之前,须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从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2月27日。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范围、面积、时限等内容使用临时用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严禁发生批甲占乙、批少占多、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五、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并在一年内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土地复垦验收通过后,你单位可以向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申请解除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
六、政府因其他建设项目需要,可以提前收回临时用地使用权。
特此批复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