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25-07-10 16:36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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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7-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643
  • 责任部门:

《九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九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规划范围

1、平面范围

本规划平面范围为九江市中心城区,面积538.35平方公里。

2、竖向深度

本规划地下空间竖向深度分为浅层地下空间(0至-15米)、次浅层地下空间(-15米至30米)、次深层地下空间(-30米至-50米)三个层次。

规划目标

九江市中心城区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统筹指引下,坚持底线约束、安全优先,地上地下协同发展,强化多规统筹及竖向分层协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贯通城市生命线,促进枢纽地区和重点建设区地下空间立体化综合开发,实现地下空间的科学利用,建立地上地下统筹联动的高质量立体城市,打造地下空间资源现代化管控治理示范标杆。

地下空间空间管制

规划以九江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单元划分为基础,落实资源适宜性评估分区。综合考虑生态环境、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等多要素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影响,将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在浅层、次浅层、次深层三个分层平面上科学地划分为地下空间禁建区、地下空间限建区和地下空间适建区。

统筹划定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禁建区范围17340.37公顷、限建区范围18601.1636公顷、适建区范围面积15819.9291公顷。

总体规模控制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总量约为1500万平方米,新增地下空间总体开发规模约370万平方米。

空间结构

“一心、四区、四节点”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空间格局。

“一心”以行政服务中心为核心,发展行政服务与文化体育相结合的地下空间连通节点;以八里湖中心为引擎,发展多维度的商业商务综合地下空间利用节点。

“四区”分别为核心区、城西片区、城南片区与城东片区。

“四节点”分别为城西临港产业综合服务中心节点、高铁站节点、九江站节点、鄱阳湖生态科技城节点等。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布局

1、地下空间重点建设区

划定地下空间重点建设区,主要为城市中心城区、重要交通枢纽区及重要战略产业片区三个类型。

城市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5处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区域,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商业中心等重点地区的多功能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重要交通枢纽区,结合高铁新区发展,推动交通、商务、物流为主导功能的地下空间节点建设,强化横向联通开发,鼓励与周边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形成立体步行网络。

重大战略产业片区,包含以城西港临港中心区及鄱阳湖科技城产业发展片区。地下空间建设根据片区功能需求,进行差异化补足。除基础停车、人防功能外,鼓励提供展示、交流、商业和公共服务、仓储物流等多元功能。

2、地下空间一般建设区

地下空间重点建设区之外的建设区域为地下空间一般建设区。一般建设区的利用功能以配建停车设施、人防设施和市政设施等为主。除地下道路等线性工程以外,地块地下空间开发原则上控制在浅层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竖向规划

1、浅层地下空间(0米至-15米,含15米)

规划中心城区主要的地下空间发展区为浅层地下空间。

2、次浅层地下空间(-15米至-30米,含30米)

规划中心城区次浅层地下空间主要为保留及新增综合商业片区。

3、次深层地下空间(-30米至-50米以下)

规划中心城区主要深层地下空间发展区域为高铁枢纽区域,鼓励中心商业商务区域进行次深层地下空间拓展。

地下空间专项指引

1、地下交通设施

(1)地下道路

规划中心城区道路系统以地面为主,审慎进行地下道路建设。远期根据需求设置地下车行道路应注意工程与环境的协调。

(2)地下人行空间

结合高铁站、九江火车站等铁路及重要交通枢纽建设,优先满足地下人行集散空间需求,增强与周边商业及公共空间的步行联通性。重点商业商务片区通过地下人行通道与周边的商业设施、公共服务中心、绿地和广场,构建立体化、系统化、人性化的步行系统。

(3)地下静态交通设施

结合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业规划安排,规划保留现状单建式地下社会停车场5处;新增单建式地下社会停车场6处,主要结合广场、绿地进行改造建设。

中心城区规划地下静态交通设施主要为居住、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地下停车场。

中心城区近期不设独立地下公共交通设施,宜结合铁路枢纽区域进行配建,远期可根据实际发展需求进行配置。

地下市政公用设施

(1)地下市政管线和综合管廊

市政道路用地的浅层地下空间应优先保障地下市政管线和管廊的建设需求。大型市政管线(承担水资源、能源等输送功能的管线)和大型市政管廊(电缆隧道、深层给排水隧道、综合管廊等)空间根据需求专题研究确定。

地下市政厂站

规划结合中心城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安排,落实布局地下雨水循环中心1处,地下雨水调蓄池11处。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结合专项规划安排,不设置地下市政厂站,远期地下市政厂站建设应充分考虑社会资源和经济条件,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市政设施厂站下地化,促进土地资源复合利用。

(3)海绵城市建设衔接

中心城区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建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

地下商业服务设施

中心城区地下商业设施主要结合现状10处商业综合区的地下空间,拓展地下商业功能,提升地下空间利用效率。规划围绕八里湖商业中心、城西临港产业综合服务区、高铁新区商业区及赛城湖新城商业片区的地下空间配置建设综合地下商业功能。

围绕威家奥特莱斯及赛阳商业旅游两处节点提升地下空间体验形式为环庐山提供多样化旅游休闲及商业服务空间。

地下公共服务设施

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以安全使用,适度规划为导向,鼓励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利用地下空间补给完善设施功能。

地下工业仓储物流设施

地下工业及配套功能宜结合科技研发、高新技术、精密制造等产业类型用地适度布局。其他工业及仓储功能在满足基本人防要求的情况下,不作为未来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发展的重点。

鼓励在物流发展组团中,建设地上地下一体化物流运输设施,开展自动化货物流转系统试点。充分利用地下建设项目配置地下仓储设施,逐步推动粮库、食品库、冷库等物流仓储设施置入地下。

地下人防工程规划

(涉密内容不予公布)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地下空间开发与历史文化保护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控制开发、协调区域”的原则,点线面结合。对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历史资源保护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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